2009年纠风工作具有显著特点。一是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与收费行为等新增专项治理任务,重点在抓好试点、探索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上下功夫;对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等长期治理项目,重点在运用好已有的成功办法、抓好现有政策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对于卫生、公路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治理,重点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对于“四项资金”监管等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着力在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二是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基层纠风工作是整个纠风工作的基础,各级纠风办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在基层得到落实。三是积极创新专项治理方法。各地在继续坚持走纠正、建设、评议、改革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路子,以及条块结合、突出重点、监督检查、典型引路、源头防治等方法的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努力在防治对策研究上取得新进展,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找准症结,力求突破;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防风于未发,纠风于初始。
六、注重反腐倡廉建设法律化、制度化,法规制度建设成效明显
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中,制度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体现。2009年,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等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一批法规文件,确保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开展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制度、信访举报法规制度、案件检查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促进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全面与重点、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形成内外衔接、上下配套、结构合理、体例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质量和水平。这一年,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起草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一大批反腐倡廉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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