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的高层信息,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在做进一步修改后,将很快下发。
此前,党的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而近年来的中央纪委全会,都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作出了部署。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由最初的基层实践探索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机制建设。从高层的强调看,这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防控实践具有借鉴意义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实践和探索,较早由北京市原崇文区提出和实施。
本刊记者了解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北京市多位领导同志一直关注着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多次作出批示、开展调研、听取汇报,要求认真跟踪了解和总结推广北京市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经验做法,国家预防腐败局等单位也对此进行了大量专题调研和政策研究。
中央纪委监察部2010年5月在南京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介绍了一些地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经验后,加速了这项工作。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开始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21个、试点的有10个;55个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驻在部门中,在机关开始部署的有15个、试点的有12个,在系统开始部署的有17个、试点的有8个;同时,部分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等企事业单位也启动了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
随着领域不断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逐步显现,走在前面的一些地方已经摸索出了廉政风险防控实践经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认为具有鲜明个性特点,又具有普遍借鉴意义,有重要启示。
从本刊记者采访了解看,北京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把廉政风险防控向农村、国有企业、高校、社区等基层重要岗位延伸,实行重点领域专项防控,合理压缩自由裁量权,严密规范管理流程,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实现廉洁奥运目标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海关总署则侧重于运用信息化系统防控廉政风险,他们结合海关执法工作的特点,全面推广应用海关执法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把制度规定转化为控制节点,推动反腐倡廉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执法风险与廉政风险同步防控、制度建设与科技手段有机结合,提升了执法监督和廉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安徽省芜湖市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围绕“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努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教授分析说:“这一实践和探索从北京市原崇文区开始,到北京市推开,再到全国试点,这是中央层面传递出的一种良好信号,说明规范权力运行将向科学化、完备化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