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通州法院发布针对去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在全年民告官案件中,九成以上老百姓输掉官司。(7月10日新京报)
行政诉讼中的民告官,土地许可案占六成,可见征地拆迁成为当今社会的突出矛盾。农民维护祖辈养活自己的土地,无奈之下,告上法庭,却屡屡受挫,说明“土地财政”仍然处于强劲势头。要想让同为政府序列的行政法庭,屁股坐到失地农民一边,可能比登蜀道还难。笔者注意到,经调解原告撤诉28件。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在城建、土地行政许可等,占据六成以上。可见,在少有甜头之后,农民可能就知难而退了。
行政诉讼中的民告官败诉九成,而且是在行政机关首长不出庭下败诉,笔者分析多为诉讼代理人出庭。他们身为专职法律工作者,前些时候曾有政府限制非政府序列的律师事务所为民辩护,这就置民告官之民处于法律无援的境地。
提高民告官的胜诉率,必须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民告官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诉官之前有必要向专业法律工作者作“诊断”性咨询,分析案情胜诉因素,决策投诉方略。鉴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存在,可异地委托辩护律师代理诉讼。对本地的免费法律援助,不妨投它不信任票,那是有可能倚了草鞋戳了脚。
民告官中机关行政首长出庭率低,使他们失去了提高政府官员依法行政的教育机会。依法审理的行政诉讼,无沦官与民谁胜谁负,对双方都是一次生动的案例法制教育。对某些重要行政诉讼案,行政法庭有必要作出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强制令,可否有不出庭作败诉论处的强制性法律条款。
笔者是平民百姓,从常理心情当然希望民告官平民胜诉。但是,并不希望民告官政府败诉率越高越好,倒是希望行政依法行政下的败诉率越低越好。如果政府都能依法行政、为民执政了,平民百姓冤屈少了,那得到的效果自然是告状的平民就逐日减少了,这才是民之大幸,国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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