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让见义勇为的好人伤心又流泪
www.fjnet.cn?2012-02-20 07:14? 杨维兵?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四川绵阳城区桃园路口发生了一起小型车祸,一男子被车辆挂倒受伤,驾车经过的一名女老师见状停车救人,不成想被伤者拦住,怀疑是她撞了自己。交警介入调查处理,调取出事路段监控录像,最终证明了这位女老师的清白。(《绵阳晚报》2012年2月17日) 当看到这篇新闻时,我刚好阅读完今年1月16日《瞭望新闻周刊》刊登的《南京官方称彭宇承认与当事人发生碰撞,赔偿1万》,文章深刻分析了“彭宇案”演化的过程以及司法机关从此案件中应该汲取的教训,读后令人感慨万千,对“彭宇案”也有了重新认识。2006年11月20日发生在江苏南京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因法官的主观判断、舆论的推波助澜、民众的复杂心态等诸多因素,成为了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以至于媒体上只要出现了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新闻报道,一些人统统归咎于“彭宇案”的影响。我也不例外,当看到被误解的女教师急得直哭时,我马上想到了这是绵阳版的“彭宇案”。当看到去年9月江苏南通长途车司机殷红彬、乘务员郁维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指称司机为“肇事者”时,我也想到这是“彭宇案”带来的恶果。事发四年多时间后,“彭宇案”有了澄清,但这样的澄清来的实在太晚了,因为它的负面效应的确太大了。 与其它那些做好事被冤枉者不同的是,江苏南通的殷红彬、郁维贞所开车辆装了监控探头,一看录像,真相很快大白。绵阳交警在介入调查此事件时,也调取了事发地段的录像,从而让女教师免受了不白之冤。试想,如果当初江苏南通那辆车上没有监控探头,结局会是怎样的呢?在绵阳这起事件中,如果交警在处理时没有调出事发地段的监控录像,或者事发地根本就没有监控录像,结局又会是怎样的呢?那事件的主人公还真成了“黄泥巴掉裤裆”,随便怎样解释都无法解释清楚。哎!如果一个人做好事必须要第三方出面作证,或者要依靠现代化的监控录像来证明清白,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这都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让人不敢做好事,让做好事的人伤心又流泪,只会助推社会风气越变越坏,“道德滑坡”越来越厉害。去年10月广东发生的18位路人见死不救的“小悦悦”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事发后,广东省曾开展了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大讨论,但这样的讨论又能够起多大的作用呢?与其声讨见死不救行为,不如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让做好事的人不再伤心流泪。比如,对那些故意诬陷好人的人,让他(她)既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又受到强大的舆论谴责;对那些见义勇为者,要大张旗鼓表彰奖励,以此来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脑中经常闪现出去年12月份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张海洋等4名学生救助倒地老太婆后,被救老太婆家属对救人者充满感激的场面。如果我们做了好事能够得到正常的回报,比如伤者信任、家属感谢、社会褒扬,我们还会怕做好事吗?当然,要形成这样的氛围,目前还有点困难,因为“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心中一直坚信,不管社会怎么发展,好人,永远是社会的主流,好人好报永远是不变的法则。因此,不管世事如何变迁,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耀眼,我们都应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构建清新、舒适、和谐的社会风气贡献自己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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