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根据福州市统一部署,这一带要建商务区,而祥坂小学正位于商务中心核心区,祥坂小学因此即将被PK掉。网络舆论沸反盈天,呐喊声虽强烈,但决策者们是否会被追责并不确定。“拆了建,建了拆”的城市经营格局并不鲜见。很多城市马路隔三差五被“开膛破肚”,高楼断断续续被“开胸验肺”,商铺门面也接二连三被“整容”。
这都是因为城市规划中很少见着普通人的影子,博弈基本都是规划成型之后。“最短命学校”的出现也是如此。当百年学校遭遇中央商务区,让道的为何是学校?这样的规划理念透露着什么样的信息?
商务区可带来GDP的增长,“显性”增长的诱惑超出了当地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在经济增长与发展教育之间,城市规划显得如此势利。这让人不无悲哀地看到,重视教育在很多地方还仅仅停留在口号中。教育几乎没有博弈能量,只能委屈地让路。“最短命学校”的遭遇之所以让人心有不甘,除了对那1500万投入的惋惜,以及认为政府对教育重视的不够之外,人们还觉得这好歹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学校,即便从保护城市“历史”的角度来看,相关决策者们在做出拆迁决定时,多少也该有所顾忌吧?
“最短命学校”最终是不是会被PK掉,前景不容乐观。如果它确确实实需要为所谓的重点工程建设来让路,那么,有谁能来反证一下学校的建设与维系不算是一项重点工程呢?
' />在史上最短命学校的背后,纳税人的税款打了水漂,大量的建筑材料浪费,已经无须多论,即使是这所小学附近的居民都晓得:如果把这些白白浪费掉的钱用在刀刃上,拿去盖贫困山区的小学会盖几十所。这样的群众觉悟,应该让当地官员有一点羞耻感。
更深层的问题是,两年前经政府规划批准翻新,其规划何以能够朝令夕改?已经实施了两年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其中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重点内容,近期规划期限为5年。所谓“中央商务区”的重点工程,不过是好大喜功并且自以为是的行政权力视野中的重点工程,这所即将面临拆迁的小学,才是被法律所认可的重点工程。更重要的是,城市建设规划朝令夕改,做出决策的行政公权涉嫌违法。
我们的城市建设近年来被诟病为“财富和权力在三维空间上的欲望”,积累了太多败笔。有舆论总结:从摧毁旧城的暴力到心血来潮的标志,从好大喜功的攀比到非人性化的建筑。种种败笔的背后,都深嵌着公权发飙的身影。所以,史上最短命学校的噩运,根本上是缺乏强有力的民主法制机制所致,一些城市建设被“权力的传说”所绑架,而且好大喜功的权力凌越法律得不到纠正,城市建设规划仿佛成了权力手中的玩偶,可以在欲望和臆想之下随意拿捏。
城市的开发建设,本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是以,现在需要福州的人大代表,以维护法律的名义行使《城乡规划法》赋予的审议权;需要依照《城乡规划法》关于修改规划举行听证会的规定,给民生以参与博弈的平台,让肆意的公权得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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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建了拆,拆了建,屡建屡拆,屡拆屡建,这种浪费国家和人民钱财的瞎折腾,可谓司空见怪,毫不新鲜。何以如此?原因很简单——建,成就一次GDP;拆,又成就一次GDP....。.如此循环,某些领导的政绩怎能不突出呢?何况,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哪一个工程,少得了权钱交易?哪一个项目,没被雁过拔毛?君不见,大大小小的工程,造就了多少百万富翁和千万富翁。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看到一个异常吊诡的现象,那就是——永远修不完的路:隔那么两三年就来一次,而每一次旧工程的新开张,民众都心知肚明——八成是又换领导了。因为,每一个新领导,都想有一个“新思维,新规划,新气象”。于是,“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管你之前的规划用了多少心思,花了多少银子,统统推倒,另起炉灶。一句话,要弄出一个自己的政绩工程出来。反正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头脑发热时拍脑袋决策,酒精上涌时拍胸脯保证,变成烂尾时拍屁股走人。到哪里去?自然是到更高的位置上呼风唤雨去了。至于规划为何朝令夕改?资源的浪费有谁来买单?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的孩子们到哪里就学?百年树人的教育大计该如何落实?所有这一切,他是一概不管。谁又能奈他何?
说回福州市台江区内那所短命的新学校。假如它真的被所谓中央商务区所取代,“成为福州的品牌,世界之最的一角”,那自然可以显示现任领导的威风凛凛,也颇能显示其赫赫政绩。问题是,他不可能在这个位置上干一辈子。假如他拍屁股走了,又来一位更牛的领导,并且要实现他自己的新规划,那么,谁又能保证这“中央商务区”不会被推倒重来,换成一个“顶级消费中心”之类的什么玩意呢?那时候,如果他又要拆迁,谁又能说个不字?
我们原本有一部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明确规定,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特别是不能因为地方领导人的变更而变更,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人的意见擅自修改。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城市规划,却在缺乏约束的权力面前,变成了可以被随意强奸的婢女。“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地方人大的监督在强大的权力面前,如同阳光下的冰雪。这是非常可怕的现象。
必须指出,如果不建立民主决策体制,确保居民在城乡规划法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决策权,那么,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根本无法保障。有专家指出,城乡规划法应该在坚持地方人大审议城市规划原则的基础上,规定听证制度、公示程序、少数人否决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修改城市规划的门槛,防止地方政府官员为所欲为。具体到福州台江区的“校短短”事件,恐怕不能让某些官员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毕竟,一所投巨资新落成的学校的拆迁,不像搭积木那么简单,如果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就企图瞒天过海,也未免太不把纳税人当回事了吧。
' />印象中,拆迁所针对的基本都是老房、危房、旧房之类。但谁会想到,刚刚建好的新房子也要拆呢?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月26日报道,福州市台江区内一所投资1500多万的现代化小学,刚刚全部完工即面临拆迁。有网友称这所使用不到两年的祥坂小学是“史上最短命的学校”。
其实祥坂小学犯不着为此特别难过,一方面,拆了之后必然还得重建,没准还能盖得更好呢;另一方面,比祥板小学更短命的建筑多了去了。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前几年的重庆隆盛大厦,许多业主刚刚拿到钥匙还没来得及装修,就收到了拆迁的通知。
通常来说,拆除合法建筑,是需要勇气的,特别是拆除刚刚建起来的合法建筑。但显而易见,许多地方政府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足够的抗批评能力,是无惧于拆合法建筑的,名正言顺的理也好找:譬如重庆隆盛大厦这个位置要建“鱼洞长江大桥”;而福州祥坂小学的拆迁,则是因为该小学的位置太好了,建中央商务区最合适不过,学校似乎配不上这个位置。
“最短命学校”背后,当然有“规划短视”的因素。你硬要批准人家在规划好的位置建项目,如果不是智商低于公务员的招录要求,那一定是不正当的利益观或政绩观在作祟。前者的可能性不大,至于后者,不当利益观与政绩观之所以形成,随意性的拆迁习惯功不可没。
诚如大家所知,在公民合法物业面前,拆迁者的破坏力既干净利落,又显得轻松自如,这都是拆迁随意性的一种表现。面对平民的重重阻力,拆迁者尚且能做到临危不惧,更别说政府投资规划的项目了。可以想见,福州祥坂小学拆起来会显得更加快捷,几秒钟的爆破即可搞定。但是这样轻松的拆迁并不意味着没有抵抗——那些多年来一直在临时校舍上课的学生,那些为新校舍建设贡献了血汗钱的当地纳税人,他们的内心肯定在反抗,毕竟,公共建筑也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
实在不想老生常谈什么行政问责、决策失误追惩等机制了。我想,只要政绩考核机制不健全,任由它在不受监督约束的状态下扭曲变形,拆迁的随意性就一定会更大,更短命的建筑也一定有大把机会诞生。(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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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拆迁范围示意图
这样的拆迁计划,不要说居民们不能理解,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能理解。1500万,两年,平均每天折旧费20547.9元,这代价也太高了点吧?
平心而论,没有哪个思维正常的官员和规划人员,立志要把城市搞得越来越坏,但良好的动机并不必然指向良性的结果。其原因就是在我们的规划环节中,左右其进程和方向的元素实在太多了,其中包括官员和企业或公或私的利益考量,以及各种可以拿上台面和拿不上桌面的主客观原因。而这之中,规划的科学性和民意指标,却可能成为最轻的权重。
正是这种本末倒置的选择方式,造就了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规划喜剧。但想到这些喜剧是用纳税人大堆大堆的钱堆起来的,恐怕没有人笑得出来。
现在,我们不禁要问: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规划和预算案是怎么通过的?当地的规划部门用什么样的报告和说词,来解释这样一个规划方案,并得到人大代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同。这件事情,终究得有人负责。如果说两年前规划错了,把学校建在一块未来有重用的土地上,有人就应该承担失察和渎职之罪。如果两年前规划没错,而现在又要铲除学校,那么,有人就要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即使财政再富裕,也不能把钱这么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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